从天使轮到A轮,创业者最容易踩的5个法律坑
融资不只是拿钱,是签"卖身契"。
融资不只是拿钱,是签"卖身契"。
天使投资人要占30%股权,给还是不给?
TS(投资意向书)里的对赌条款,签不签?
A轮进来后创始人股权被稀释到多少才安全?
天使轮:别为钱出卖控制权
天使轮通常是个人投资人或天使基金,金额小、估值低。很多创始人为了拿到第一笔钱,愿意出让过多股权。
不是天使轮的钱不重要,而是天使轮出让的股权比例,决定了你后面还有多少空间。
建议天使轮融资出让股权不超过15%-20%,同时保留绝对控制权(67%以上)。如果天使轮就给了30%,A轮再稀释一轮,创始人可能直接丧失控制权。
A轮:TS里的"陷阱条款"
A轮投资金额大、条款复杂,TS(Term Sheet)里的几个条款必须重点审:
- 对赌条款:业绩不达标,投资人有权要求创始人回购股权或现金补偿;
- 优先清算权:公司清算时,投资人先拿钱,创始人后拿,可能"白干";
- 反稀释条款:后续融资估值降低,投资人股权自动增加,创始人被进一步稀释;
- 一票否决权:投资人对重大事项(并购、增资、高管任免)有否决权。
不是这些条款都不能签,而是要知道签了意味着什么。
法律视角:签字前想清楚
很多创业者看TS只看估值和金额,对法律条款一眼扫过。等出了问题才发现:对赌条款触发,个人房产都要搭进去。
《公司法》和《民法典》给创始人留的空间是有限的——一旦签了协议,法院通常会尊重意思自治。
所以,融资协议不是"签个字的事",是关系到公司控制权、创始人个人责任的重大法律文件。
实操建议
- TS一定要让律师审,不要自己看两眼就签;
- 对赌条款尽量设定为"公司回购"而非"创始人个人回购";
- 保留创始人的"一票否决权"范围,不要把所有重大事项都交给投资人决定;
- 每一轮融资后及时更新公司章程和股东协议,确保权利和义务对应。
律师提醒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潘杰峰律师提醒:我见过太多创始人,融资时只想着"拿钱快跑",等出事才发现TS里的对赌条款把自己套死了。
融资协议里的每一个字,都是未来打官司时的证据。 天使轮到A轮这两步,多花2万块请律师审协议,可能帮你保住200万的个人资产和公司的控制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