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资71.88%却斗不过出资7.99%?硕世生物撕开了合伙持股平台的底牌
合伙平台里,说了算的从来不是出钱最多的那个。
你出资七成,合伙企业的事务执行权却不归你,你怎么办?
想换掉那个说一不二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法律给你留了几条路?
公司董事会换届在即,控股股东提请开股东会,董事会4票对5票把提请否了——这局怎么破?
这三个问题,科创板的硕世生物用一个多月时间,全演了一遍。
一场教科书级的控制权反噬
先把事件链摆出来,看清楚这场争斗是怎么一步步升级的。
硕世生物(688399.SH),体外诊断企业,2022年疫情高峰期营收55.35亿、净利润18.28亿;2023年起行业红利退潮,连续亏损至今。
它的控股股东,是一家有限合伙企业——绍兴闰康生物医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持股27.53%。
关键结构来了:梁锡林在闰康生物出资71.88%,房永生只出资7.99%,但执行事务合伙人(GP)是房永生。
7月29日,公司公告:房永生、梁锡林、王国强三人签署终止协议,运行超过十年的一致行动关系提前终止,实控人由三人变更为房永生一人。
协议写得客客气气——"不存在任何争议、纠纷或未履行完毕的义务",互不追究,无需补偿。而这份2015年签的一致行动协议,上市后每年续签,最近一次续签距今不到一年。
然后事情急转直下:梁锡林向绍兴上虞区法院起诉,请求解散闰康生物;同时以闰康生物资金被挪用为由向公安机关报案,获受理。
9月19日,硕世生物第三届董事会届满,公司说换届没准备好,还在和股东"沟通"。
9月22日,闰康生物不再等了——以持股10%以上股东身份发函,提请10月23日前召开临时股东会,审议董事会换届,一口气提名8名候选人。现任董事长王国强、董事梁钶承,都不在名单里。
10月8日晚,结果公布:10月2日董事会通讯表决,4票同意、5票反对,提请被否决。
反对理由五花八门:董事长王国强质疑闰康生物文件上的印章刻制申报情况与公司掌握情况存在差异,印章效力存争议;解散之诉未决、挪用资金报案已受理,"现阶段换届条件不成熟"。
最有意思的细节:被闰康生物提名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刘霄仑,在董事会表决时投了反对票。
出资七成为什么被架空
看不懂这场戏的人,多半卡在一个点上:梁锡林出了71.88%的钱,怎么会斗不过出资7.99%的房永生?
答案藏在《合伙企业法》里:有限合伙企业的控制权,不看出资比例,看身份。
法律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合伙企业名义对外代表企业,也不执行合伙事务。翻译成大白话:LP的身份是"钱",GP的身份是"权"。
房永生作为GP,掌管闰康生物的印章、证照、投资决策、对外授权——而闰康生物手里握着硕世生物27.53%的股份和相应的表决权、提名权。
所以这场仗里,梁锡林的71.88%买到的是收益权,房永生的7.99%买到的是指挥棒。
这就是为什么梁锡林的反击手段如此激烈:他没有日常制衡GP的工具,只能掀桌子——起诉解散合伙企业、举报挪用资金。这两招都不便宜,前者等于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的存续本身押上赌桌(公告明说:若闰康被判解散,公司控股股东、实控人存在变更风险),后者一旦坐实,还是刑事案件。
合伙持股平台是控制权放大器,也是矛盾高压锅——放大器功率越大,锅炸得越响。
我对"公平"这个词的看法
有人说,这结构不公平:出钱七成的没有话语权,出钱不足一成的独揽大权。
我不这么看。梁锡林当年签合伙协议、做LP,换来的是股权投资平台"先分后税"的税务安排和治理简化——这是合同自由下的自愿选择。合伙平台不是不公平,是LP把话语权装进了协议,又忘了给协议上锁。
真正的问题从来不是"GP权力太大",而是当年定结构时,没人问一句:如果有一天我和GP闹翻,我怎么办?
我做股权设计的案子,见过的合伙平台协议大多只有两页纸:出资、比例、税负,完了。没有GP的权限清单,没有LP的知情人权利,没有GP更换的触发条件,没有僵局出路。 平时大家你好我好,一旦决裂,LP手里只有解散诉讼这把两败俱伤的刀。
当然,也有人会说:董事会不是把股东提请否了吗?梁锡林系不是赢了吗?
别高兴太早。按《公司法》,持股10%以上的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公司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董事会不召集的,还有监事会召集、股东自行召集的递补路径。董事会这次否决,理由是印章效力和控股股东涉诉——这些理由能否撑住,监管和司法都会看。这场仗远没有结束,换届只是被推迟,没有被取消。
给用合伙平台持股的老板四句话
- GP的权限要写成清单:哪些事项GP可以单独决定,哪些必须LP同意(或过半数同意),白纸黑字写进合伙协议;
- 约定GP更换条款:出现挪用资金、重大违约、失联等情形时,LP有权按约定程序更换执行事务合伙人——别把这条路堵死;
- 给LP留知情权:定期财务报告、重大事项通报,LP看得见,才不至于一发现异动就报案掀桌;
- 一致行动协议别依赖"年年续签":续签间隔越长越好,或者干脆约定"不续签视为维持"——硕世这场内斗的导火索,恰恰是一份"去年刚续签、今年就终止"的协议。
律师提醒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潘杰峰律师提醒:有限合伙持股平台在税务和治理上有真优势,但它的控制权逻辑和公司完全不同——出资比例是分钱的依据,不是掌权的依据。打算用合伙平台装上市公司或核心资产股权的老板,签合伙协议前请务必让律师把"GP制衡条款"补齐,这份文件的价钱,远比将来一场解散诉讼便宜。
别忘了,硕世生物那三家股东,也是从"不存在任何争议"六个字走到今天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