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4年就卖公司,创始人套现8.6亿离场:宇邦新材控制权变更,光伏龙头遇上通航资本
跨界收购的糖衣里,往往裹着法律风险的炮弹。
一家光伏焊带龙头,上市才4年,创始人为什么要卖?
协议转让29.99%+要约收购5%,收购方是一家成立不到10天的壳公司。
折价19.6%接手,通航资本跨界光伏,这笔账到底怎么算?
光伏龙头,为什么上市4年就"卖身"
宇邦新材是国内光伏焊带领域的头部企业,主营光伏组件用涂锡铜带,2022年6月在创业板上市。上市时,创始人肖锋、林敏夫妇通过控股股东苏州聚信源持股约30%,是公司实际控制人。
上市仅4年,2026年9月7日,宇邦新材公告复牌,同时抛出一份控制权变更方案:聚信源拟以协议转让方式,向苏州德翎转让所持29.99%股份,转让价20.08元/股,总价约8.61亿元。同时,苏州德翎发起部分要约收购,再拿5%股份,聚信源承诺以3%股份参与预受要约。
交易完成后,苏州德翎将合计持有约34.99%股份及表决权,成为新任控股股东;原实控人肖锋、林敏夫妇的持股比例将降至约25.2%,退居第二大股东。
这不是一次简单的股权转让,而是一场典型的"控制权交割"。
接盘方什么来头?通航资本跨界,SPV刚成立10天
收购方苏州德翎成立于2026年8月28日——也就是说,签署转让协议(9月4日)前一周才注册成立。这显然是为本次交易专门设立的SPV(特殊目的载体)。
其股权结构:上海捷德航空技术有限公司持股93%,南通若朴捷航投资持股7%。实际控制人江文全,1982年生,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出身,机务工程师,手握中美双重航空维修执照,航空行业从业超20年。捷德集团2012年成立,主打低空经济业务。
一个做通航、低空经济的人,为什么突然收购一家光伏焊带企业?
从商业逻辑看,至少有三层考量:一是获取A股上市平台,打通融资通道;二是看好光伏赛道中长期价值;三是为后续资本运作(如资产注入)预留空间。但核心问题也来了——跨界整合,风险从来不小。
协议转让29.99%的"红线艺术"
仔细看不难发现,协议转让比例卡在了29.99%——距离30%的要约收购触发线,只差0.01%。
这不是巧合,而是刻意的"红线设计"。《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通过协议转让方式收购上市公司股份超过30%的,触发全面要约收购义务。29.99%刚好绕过这一义务,是控制权交易中常见的"安全比例"。
但收购方并没有止步于此,而是额外发起了5%的"部分要约收购",而且是主动要约,不是履行法定义务。这意味着什么?
不是被动合规,而是主动加码。 协议转让+部分要约的组合,让苏州德翎的持股比例从29.99%提升到接近35%,在股权结构上形成相对稳固的控制地位。对原控股股东来说,3%股份参与预受要约,相当于"送一程";对新实控人来说,则是"拿稳方向盘"。
折价19.6%:协议转让的定价逻辑与风险
本次协议转让价20.08元/股,较停牌前收盘价24.97元折价约19.6%。在A股控制权转让中,协议转让价相对市价打折是常态,但接近20%的折价仍需关注。
从法律角度看,协议转让价格不能低于前一交易日收盘价的一定比例(通常参照大宗交易折扣区间),且需交易所合规性审核。更重要的是,折价本身不是问题,问题是折价的合理性是否经得起监管问询和股东质疑。
此外,收购方是一家"空壳SPV"——成立不到10天,没有经营历史,没有资产积累。8.61亿的收购资金从何而来?履约能力如何保障?虽然公告提到收购人将在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公告后两个交易日内存入不低于2870.93万元(要约最高资金总额的20%)作为履约保证金,但剩余资金安排仍是市场关注焦点。
在我经手的控制权交易项目中,SPV收购最大的隐性风险不是交易本身,是履约能力和后续信用背书。 一旦收购方资金链出问题,上市公司的融资能力、供应商信用、客户信心都会连带受损。
控制权变更后,原股东并非"安全着陆"
很多人以为,创始人卖了股权、拿了钱,就可以全身而退。事实未必如此。
首先,原实控人仍持有约25.2%的股份,从控股股东变为第二大股东,话语权下降了,但股东义务没有消失。如果新公司出现违规担保、资金占用、信息披露问题,作为持股5%以上的大股东,仍然可能承担连带责任。
其次,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原控股股东在控制权变更后的一定期限内,仍负有不得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义务。如果交易文件中存在业绩承诺、竞业限制、关联交易安排等条款,原股东的"后交易义务"可能持续多年。
控制权交接不是一锤子买卖,而是长期博弈的开始。
律师提醒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潘杰峰律师提醒:对于上市公司控制权交易,收购方和被收购方都要关注三个法律要点——
- 协议转让价格需符合交易所合规要求,避免因定价问题被问询或否决;
- SPV收购需充分披露资金来源和履约保障,空壳公司本身不具备信用背书能力;
- 原股东在控制权变更后仍负有法定和约定义务,"拿钱走人"不等于"责任清零"。
